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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依托“双随机”执法机制
发布时间:2017-03-02 字体:【  】  【关闭窗口

 

根据省厅《关于在劳动保障监察领域推行双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》的要求,今年伊始我市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建立“一表两清单、两库一平台”的“双随机抽查机制,全面实行随机抽查。积极创新人社领域监管方式,着力解决执法中的不作为、乱作为和执法扰民、执法不公、执法不严等问题,不断提高监管效能,为用人单位营造公平有序的发展环境,促进全市劳动关系和谐稳定。

在“双随机”检查中,监察支队全体人员本着依法监管、规范高效、公开公正、共同推进的原则,采取完善随机抽查“一表二清单”,明确随机抽查权限,动态完善执法人员和检查对象名录库,规范抽查行为等措施来保证抽查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
在抽查中,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、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、严格规范执法行为,按照执法检查计划表,明确时序进度,依法履职。除因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或因查办案件需要外,不得就同一事项重复抽查同一检查对象;对同一监管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要一次性完成,提高执法效能。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存在轻微违法行为的单位进行法律法规宣传、下达劳动保障监察建议书指导用人单位主动整改,规范用工行为;对于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单位立即转立案,予以调查处理,并视单位违法行为的情节轻重情况酌情增加对单位的巡视检查频次。

在工作中,支队严格按照组织要求,加强组织领导、强化结果运用、做好宣传报送等工作,大力推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双随机检查工作,不断完善培训、考核、奖惩机制,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,不断提升执法能力。